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知

时间:2023-05-10浏览:60设置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定向培养协议书、组织关系转接、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等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完成。

一、调档相关事宜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推免生),我校须调取人事档案,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xxgl.jsnu.edu.cn/ksxt/login.aspx,选择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模块,正确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后,点击“打印调档函”,即可生成电子版调档函,自行保存并打印建议彩色打印持纸质版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相关录取学院。档案寄送要求如下:

  1.往届考生寄送档案材料为考生全部人事档案。一般应在2023630日之前寄达有特殊情况的请与录取学院联系

  2.应届考生档案材料由所在本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一次性寄出,于202391日前调入被录取的学院。

  3.档案不得由考生本人携带或通过其他途径邮寄

  4.档案邮寄地址以调档函上内容为准,不得将档案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江苏师范大学本校应届生也必须下载打印调档函,并将调档函交所在本科毕业学院。

二、定向培养协议相关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须调档(考生不需要下载打印调档函),但考生须与我校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最终上报教育部拟录取库中的定向单位信息将以考生提交定向协议为准。注意事项:

1.考生下载《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2023).doc准确填写抬头单位,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抬头单位和盖章须一致,如有出入影响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2.甲方(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甲方公章必须为人事部门公章,丙方(考生)必须签字,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效。

3.考生须202352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甲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通过EMS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钟楼3#107室,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516-83656219,邮编:221116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相关事宜

202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律采用邮寄方式,考生不得入校自取或委托他人代领取。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其中硕师计划除外)务必于2023531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模块内完成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更新确认,接收地址务必准确清晰详细到住址或办公地址房间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寄达。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旬通过中国邮政EMS陆续寄出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在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查看邮寄快递单号

四、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1.党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具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发起转至我校条件的,请通过系统将组织关系转至我校,目标党组织应具体至录取学院相关研究生支部名称详见《江苏师范大学接2023级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去向信息.pdf

原党组织不具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直接发起转至我校条件的(如军队、银行等独立系统及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但直转存在问题的部分省份),可通过纸质介绍信转开学后将以下材料交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江苏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录取学院名称),介绍信去向应为录取学院相关研究生支部名称见上述去向信息);由原党组织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并盖章的《党员登记表》,或由原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需包括党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原转来支部名称等内容

2.团组织关系

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到我校录取学院的团组织,同时开具纸质版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盖章,开学时交到录取学院。

五、其

1.根据我校学生户籍管理相关规定,2023研究生新生不建议迁移户口。

2.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钟楼3#107室,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516-83656219,邮编:221116邮箱:yzb@jsnu.edu.cn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510